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黃鑫宇)10月10日,爲提升金融消費者教育宣傳工作質效,充分發揮正面案例的示範效應和負面案例的警示作用,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聯合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監會發布了28例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典型案例。
這28個典型案例覆蓋銀行、證券、保險、支付、消費金融公司等領域,其中在一則事關保險營銷宣傳行爲不規範、引發大量消費糾紛的案例中,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披露,曾有某保險公司的電銷人員在通過電話向消費者推介某款分紅保險時,宣稱該款產品“收益比銀行存款高,相當於按月存錢,同時還有保險保障”。
此外,某保險公司銷售人員推薦某款重大疾病保險時,直接告知消費者該產品“大大小小的疾病全都賠,只要消費者有病,保險公司先給錢看病”。但實際上,該產品的保障範圍僅包括重大疾病,一般疾病並不賠付。
還有一些保險產品在宣傳時隱去了其原本的保險屬性。
例如,某保險代理公司網絡平臺推介某款熱銷“少兒教育金”,宣稱“該款產品收益高於銀行利息”,並未提示是保險產品。消費者在購買一年後,發現該產品是保險產品,並且不能隨時“支取”,如果中途退保還會產生損失。而當該位消費者再到網絡平臺查找銷售頁面時,發現該產品已下架,購買時的頁面已被刪除。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對此明確表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及相關保險監管規定,保險機構在銷售保險產品時,應當向消費者說明保險合同的內容,不得欺騙消費者,不得對消費者隱瞞與保險合同有關的重要情況。近年來,監管部門也通過檢查、問責、處罰等措施嚴厲查處此類違規銷售問題,並持續督促相關保險公司和保險中介機構規範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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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宋鈺婷
校對 柳寶慶